-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過錯證據該如何收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0 點擊數:56

《離婚律師》熱播熒屏,到律師事務所咨詢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有所增加。他們經常會向律師再三強調配偶有出軌或是家庭暴力等過錯行為,要求對方不分和少分財產。婚姻中的過錯是一種反社會主義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婚姻法》規定一方以過錯為理由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需要提出相應的證據,否則很難得到法庭的支持。
那么一方過錯的證據怎么收集呢?在收集過錯證據的過程中要注意些什么呢? 過錯證據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一般應當注意搜集以下關鍵證據:第一、“保證書”、“悔過書”等。一方無奈之下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家庭暴力的關鍵證據。
第二、警方筆錄。嫖娼事件、家庭暴力事件,警方曾經做出過處理或是曾經報過警,警方都會有出警記錄,警方的記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
第三、單位、婦聯組織查實職工的婚外情或是家庭暴力后,有時會對其作出書面處理,這也是一類重要證據。
第四、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第五、照片、錄音錄像等,但這里要提醒各位當事人,此類證據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則將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第六、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自己的父母、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可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第七、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在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保存。
第八、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些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根據我國的證據規則,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在發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入住記錄往往是通過內部關系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這樣的證據并不具有客觀真實性。但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令所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就具備了客觀真實性。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系。也就是說,只有對于認定要件事實有幫助的事實材料才有法律意義。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