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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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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車隊奔馳尼桑混用 女方嫌“奔喪”不吉利致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21 點擊數:40

“這都什么年代了,為啥她家那么迷信,早知道我開一輛吉利來好了,我看這就是矯情。”哈市市民小濤鬧心地說,他哥們4月初結婚,他開著自己的尼桑跑車來給哥們當婚車掙顏面,沒想到新娘家人卻嫌棄奔馳和尼桑混在一起,諧音“奔喪”不吉利,雙方因此爭執而導致離婚。
【基本情況】
原來,兩個月前,小孫和女友麗麗相處了兩年后領了結婚證,并開始籌備婚禮。兩家人都經營實業,身邊有不少朋友生活比較富裕。在商量婚車時,小孫建議找朋友幫忙。經過各方聯系,最后確定用10輛奔馳來接親,麗麗覺得很有面子,也很高興。可沒想到,4月1日,結婚前一天晚上,小a孫和好友們小聚,朋友小濤開來了一輛尼桑GTR跑車,大家眼前一亮,這價值180多萬元的豪車來當婚車,那得多有面子啊。小濤也當即同意。第二天早上,車隊到達了新娘家樓下,娘家人也都驚呼跑車漂亮,可新娘的姨媽卻嘀咕:“再好的車,‘奔喪’也不吉利吧?”新娘麗麗一聽,頓時吵了起來,說什么也不上車。新郎也沒繃住:“那這婚就不結了,你就是矯情。”雙方不歡而散。雙方家長也吵得不可開交,最后離了。
【奇葩理由】
南崗區婚姻調解室專家黃海燕介紹說,奔馳和尼桑都是名車,可非要把它們聯系起來,導致了一段姻緣散伙。因此,當小夫妻有問題時,家長別都覺得自己孩子好,要客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