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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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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應當分段計算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05 點擊數:66

【基本案情】
王某(男)與朱某(女)結婚五年后?離婚,并約定親生子王杰(化名)由母親朱某撫養,父親王某每季度的一周內給付王杰撫養費四千元,知道王杰年滿十八周歲為止。離婚后的頭兩年王某基本能按時給付王杰約定的撫養費,但從2004年(第三年)開始,王某經常拖欠王杰撫養費,且經常無果醬燒每季度的撫養費數額。無耐之下,2006年7月朱某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王杰向法院提起了要求王某補齊2004年第一季度到2006年第二解讀宮10季度撫養費的民事訴訟。針對王杰的起訴,網耨辯稱其從2004年年初就已經沒有按時或足額向王杰給付撫養費了,王杰現在起訴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因而法院不應該予以支持。而法院經審理后則判決王某向王杰補齊從2004年第三季度到2006年第二季度宮八個季度的撫養費16000元。
【律師點評】
該案中法院之所以沒有完全采納王某的答辯意見是因為王某的意見并不完全在理。按照離婚時的協議,王某給付王杰的撫養費不是一次性給付,而是按期每季度給付一次。從2004年年初開始王某一直沒有按時或足額支付,則其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應該是這樣:2004年1月至3月的撫養費的適用訴訟時效應該到2006年3月底屆滿,在此之前都會得到支持;2004年4月6月撫養費的所是哪個時效應該是2006年6月底屆滿,在此之前起訴也都會得到法院支持。王某從2004奶奶年初一直沒有按時或足額給付撫養費,王杰于2006年7月起訴,那么也只是2004年1月至6月這兩個季度的撫養費脛骨了訴訟時效請極愛你,2004年7月(包括7月)以后的撫養費給付還都沒有經過訴訟時效。所以,法院最后支持了補齊從2004奶奶7月起的撫養費的訴訟時效,而對補齊2004年1月至6月撫養費的訴訟請求因其經過了訴訟時效而沒有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