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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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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什么算重大疾病?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3-10-30 點擊數:0
背景簡介:小龍和小蘭經媒人介紹,認識三個月后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結了婚。結婚后不久,小蘭發現小龍性格異常暴躁,動不動就罵人、摔東西,后面才從鄰居的口中的得知,小龍婚前患有“躁郁癥”,也就是這個原因,方圓十公里的姑娘不愿意與其相親,更別談結婚了。
小蘭面對此種情形,應該怎么處理呢?
小蘭可以在得知小龍患有“躁郁癥”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并請求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問:什么屬于重大疾病呢?
答:重大疾病的認定標準應從兩個方面出發:
一是足以影響另一方當事人決定結婚的意愿
二是對雙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具體為:
第一,嚴重的精神類疾病。嚴重的精神疾病可以細分為兩類,一類是發育遲緩智力低下型,指出生前或出生后產生的中樞神經系統發育障礙,表現為以智力低下為主的癥候群。另一類是情感障礙類疾病,如躁郁癥和精神分裂癥。
第二,與性能力和生育功能有關的疾病。這種情形也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性功能疾病,即一方存在導致性障礙、性無能的疾病。第二類是影響生育的疾病,區別于前者,它強調影響“形成胚胎”的重大疾病,如精子無活性等不孕不育問題。
第三,高風險遺傳性疾病。這類疾病源自基因遺傳,遺傳概率極大,嚴重影響后代健康,不符合優生優育要求,法律上禁止生育。
第四,嚴重的傳染性疾病。它不僅對患者自身健康造成嚴重損害,而且極易傳染給配偶、家人,進而擴散到整個社會,因此,傳染病防治法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等作了具體規定,并將其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這三類疾病均具有較強的傳染性。
但是,上述重大疾病范圍只能作為《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適用的要件之一,是可撤銷婚姻的充分非必要條件,當事人是否隱瞞了患病情況才是本條適用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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