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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請問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 2025-04-24 16:14:09
您好,需準備民事起訴狀(提供原件,一式兩份)、身份證明材料(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其他證據(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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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借了一筆錢,我并不知道這個情況。我和他領證后,催債信息發給我很多次 2025-04-10 16:53:33
您好,建議如下: 1、明確債務性質:婚前個人債務原則由對方個人承擔,需核實借款時間及用途是否與婚后共同生活無關。 2、合法應對催債:保留騷擾證據,明確告知債權人無還款義務,必要時報警或起訴維權。 3、溝通與風險防范:要求對方提供債務憑證,協商解決方案(如簽署債務獨立協議),評估信任基礎后理性決策。
一方重病,另一方能提出離婚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5-10-16 點擊數:0
在法律實踐中,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時,另一方能否提出離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原則綜合判斷。以下是相關法律要點分析:
1. 離婚的權利基礎
我國法律保障公民的離婚自由,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無論是否患病,一方或雙方均有權提出離婚請求。
2. 特殊情況的法律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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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隱瞞重大疾病:根據《民法典》第1053條,一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婚姻被撤銷后,自始無效,財產分割優先照顧無過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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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患病:若疾病發生于婚后,需通過訴訟離婚。法院核心裁判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因疾病導致長期分居、矛盾激化等)。
3. 對患病方的保護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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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義務:夫妻間有法定扶養義務。若一方患病,另一方需承擔照料責任。法院在判決離婚時,可能要求健康方從住房、財產等個人資產中給予患病方適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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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利益優先:若子女患有重病,即使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法院也可能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為由暫不準予離婚,要求父母優先解決子女治療問題。
4.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
若患病方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解除婚姻。此外,需先通過特別程序變更監護人(配偶為監護人時),再由新的監護人代理離婚訴訟。
5. 實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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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協議離婚:若雙方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可通過協議離婚高效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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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準備:如需訴訟,應收集證據(如病歷、分居證明、財產清單),證明感情破裂且已妥善安排患病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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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義考量:法院可能基于倫理責任,在財產分割時向患病方傾斜,健康方應提前規劃醫療費用分擔。
結語
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但疾病并非離婚的絕對障礙。實踐中需平衡個人權利與家庭責任,既要尊重離婚自由,也要保障患病方及子女的合法權益。建議在專業法律指導下,根據具體案情選擇合理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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