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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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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成都婚姻律師——如何應對家庭暴力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3-09-26 點擊數:24
家庭暴力是一個嶄新卻又恒久的話題,說其新是因為它的用語,在新《婚姻法》上屢被提及,正式成為一種不良行為的代名詞;而就其歷史而言,只要有家庭存在開始,它就早已客觀存在且一直延續至今。人們憎惡它,卻又不得不時常正視它,因而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如何處置就應成為每一位公民都關心的話題。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布施行,該解釋的第一條對家庭暴力作了明確詳細的解釋。就該解釋而言,筆者認為有兩重含義在內,一是行為人須實施了上述行為和手段,這是構成家庭暴力的前提,二是行為人的行為客觀上已使家庭成員在肉體上受到摧殘,精神上受到折磨,這是家庭暴力所導致的必然后果。只有這兩者相結合,才構成完整意義上的家庭暴力。
在了解了家庭暴力的內涵的同時,應該如何來面對它呢?
(一)改變觀念,樹立維權意識
由于受傳統思想和觀念影響,當面對各種家庭暴力時,絕大多數女性認為“家丑不可外揚”。由于女性不敢向他人求助,更沒有自我意識,不作鑒定,不敢報警。直接助長了施暴者的囂張氣焰。故而,反家庭暴力的最大阻力是觀念。婦女遭遇暴力時,首先要打破沉默,唯有敢于公開事實,才能獲得幫助。
(二)加強溝通,澄清問題
遭遇家庭暴力,妻子首先要做的事應該是弄清丈夫施暴的原因,不管丈夫是有意還是無意,妻子都應該向丈夫討問一個比較明確的說法。即使所做努力不能扭轉乾坤,也要適度表達自己的要求和情緒。情緒沒有表達出來,你無法對周圍的人傳遞內心信息,別人就無法了解你,它剝奪了自己得到希望結果和行為的機會。因此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夫妻間的溝通,共同面對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在對方情緒特別沖動時,建議暫時回避險境。說服對方接受個人心理輔導或家庭心理輔導,使其學會控制情緒。
(三)通過正當的手段來維護權益
當女性遭遇到家庭暴力時,忍耐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以暴制暴的錯誤手段也不能適用,我們應該選擇法律途徑來維護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其實已給了我們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如其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暴力;針對夫妻間的家庭暴力,我們可以選擇第三十二條規定,即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經調解無效的應由有關部門準予離婚,在此基礎上,還可以選擇適用第四十六條規定,因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針對其余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則根據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受害人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甚至公安機關出面勸阻、制止和調解,并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加害人予以行政處罰。必須明確一點的是,以上這些處理方式僅局限于家庭暴力尚未上升到刑事犯罪的范疇之內時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還明確規定了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從此意義上講,如果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已是一種經常性的行為時,則其即轉變為刑法意義上的虐待行為,對待這種行為,如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則需訴諸于國家司法機關的介入,以虐待罪對其定罪處罰。
基于此,告誡正在遭遇家庭暴力的弱勢人群們,當你發現自己的遭遇已符合以上情形,請趕快借助法律手段,只有這樣,才能使你從陰暗的泥潭里盡早地掙脫出來,重新看到晴朗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