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協議丟失,再婚是否屬重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8-26 點擊數:36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為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調解離婚的協議書丟失后再婚屬重婚嗎?
1、據《關于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1984年公布實施)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訴訟離婚檔案法院還未銷毀的話,可與法院檔案保管部門取得聯系,然后以當事人身份要求復制審判文書。
2、另據相關規定,法院審判婚姻案件,判決或調解準予離婚的,一般會再每審判年度終了時,統一將審判文書送原婚姻登記機關備查。因此,原婚姻登記機關也應該有法院的裁判文書。
3、即便當事人丟失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再婚的,現婚姻仍合法有效,不會構成重婚。
相關知識:復婚的概念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δ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但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復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出于自愿,不是強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復婚時,男女雙方必須持有關證明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要進行審查,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就發給復婚登記證,這時,合法的夫妻關系便恢復了。但是,如果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上一篇再婚與復婚法律知識
下一篇老年人再婚財產問題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