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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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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該如何處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6-23 點擊數:17
《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
這里的“同意離婚”,是指同意現役軍人申請離婚或起訴離婚。它分兩種情況:
一是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二是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對軍婚實行特別保護,體現了國家對軍人婚姻權益的高度重視,增強了軍人獻身部隊、建功立業的自豪感和責任感,作為軍人一方應該珍惜自己擁有的這份特權。軍婚中的雙方在婚姻出現問題時應盡量采取平和、友好的方式解決。不得已需要采取訴訟手段解決時,需要在訴訟中完成大量繁瑣的證據搜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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