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親子鑒定?
親子鑒定,即應用醫(yī)學和生物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對遺傳特征的檢驗來判斷所稱父母與子女是否有親緣關系。DNA是細胞基本遺傳物質,通常可通過DNA的分析來判斷親生關系。
DNA是人身體內細胞的原子物質,每個原子有46個染色體。男性的精子細胞和婦人的卵子,各有23個染色體,當精子和卵子結合的時候,這46個原子染色體就制造一個生命,因此,每個人從生父處繼承一半的分子物質,而另一半則從生母處獲得。
DNA親子鑒定測試與傳統(tǒng)的血液測試有很大的不同,它可以在不同的樣本上進行測試,包括血液、腮腔細胞、組織細胞樣本和精液樣本。由于血液型號,例如A型、B型、O型和AB型,在人群中比較普遍,用于分辨每一個人,便不如DNA親子鑒定測試有效。
除了真正雙胞胎外,每人的DNA是獨一無二的。由于它是這樣獨特,就好像指紋一樣,用于親子鑒定,DNA是最為有效的方法。
通常情況下,丈夫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親生子、懷疑醫(yī)院調錯嬰兒、非婚生子女要求確認父子關系、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被有關當局懷疑沒有血緣關系的、涉及計劃生育超生子女確認以及知青返城超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需要確認的、子女遺失多年后要求認親但無確切憑證的、強奸案件中胎兒或嬰兒的生父認定等,都需要進行親子鑒定。
二、離婚中可以提出作親子鑒定嗎?
親子鑒定是離婚當事人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向法院提出的一中附隨的鑒定申請。提出申請的一方應當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經法院同意受理后,有夫妻雙方協(xié)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進行鑒定;若協(xié)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
1、當事人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作親子鑒定,法院不會受理,它是附隨與訴訟離婚或索要撫養(yǎng)費的一種申請。
2、如果子女年齡在10周歲以上的,應當尊重子女的意見。對于子女堅決不同意鑒定的,則不能鑒定。
三、進行親子鑒定需符合的條件
1、由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的當事人提出親子鑒定申請。
由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的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是親子鑒定的首要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則,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舉證,但為保證親子鑒定結論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但法院作為中立者不能為任何一方主動采集對一方有利的證據,因此,當事人不申請親子鑒定的,法院不依職權進行鑒定。
2、被鑒定人同意親子鑒定。
進行親子鑒定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被鑒定人同意鑒定。一方面民事訴訟法不能強制不愿鑒定的當事人進行親子鑒定,另一方面訴訟一方當事人無義務協(xié)助對方獲得不利于自己的證據,親子鑒定結論作為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其主張的同時,必然對另一方產生不利的訴訟后果,被鑒定人有權通過拒絕鑒定避免可能產生的不利訴訟后果。
如果被鑒定人一方不同意進行親子鑒定,法院作為中立的裁判者,不應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決定,但為查明事實、定分止爭,可對拒絕親子鑒定的被鑒定人進行勸說,經法院極力勸說仍拒絕鑒定的,法院不能強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