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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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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警惕涉外婚姻的騙局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1 點擊數:30

案例一:艾女士經過涉外婚姻中介機構的介紹,認識了B國男士杰克。不久,艾女士申請了旅游簽證,前往B國與杰克完婚。但在本國沒有辦理相關結婚手續及登記。婚后數月,艾女士旅游簽證到期,杰克拒絕為艾女士辦理居留證,艾女士被迫回國。此后一年多的時間,杰克對艾女士不聞不問,不來中國與艾女士團聚,也不為艾女士辦理前往該國探親或居留的手續。艾女士對婚姻感到了絕望,向杰克提出離婚,但杰克如事不關己一般,置之不理。
案例二:梅女士經過涉外婚姻中介機構的介紹,認識了D國男子皮特。經中介機構出示相片,介紹雙方各自的基本情況之后,梅女士和皮特均表示滿意對方。不久,皮特飛來中國與梅女士相會。在中介機構的協助下,兩人在國內辦理了結婚登記。依照約定,梅女士向中介機構支付了婚介費人民幣3.5萬元。蜜月期間,梅女士與皮特游覽了國內各大旅游景區及名勝古跡,歷時一個多月。梅女士沉浸在快樂之中,認為找到了一生的幸福。旅游結束后,皮特回國。此后,杳無音信。梅女士從對出國夢的無限憧憬,逐漸變成失望,最后感到了絕望。梅女士陷入了痛苦和煩惱之中,她向律師咨詢辦理涉外離婚的相關事宜。
涉外婚姻糾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第一,涉外婚姻中介機構的不誠信。有些涉外婚姻中介機構,特別是一些非法的涉外婚姻中介機構,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對客戶(當事人)極不負責任:為了介紹成功獲取高額中介費,“坑蒙拐騙”無所不為。一些黑中介,一兩部電話,一兩個會說外語的“媒婆”,連辦公地址都沒有,就開張營業了,而且生意不差。他們利用個別女士渴望嫁到外國的心理,謀取非法利益。往往騙得客戶人財兩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第二,某些外國男士的不誠信。個別外籍男子,把婚姻當兒戲,甚至只是想玩弄女性。有的國家法律規定,在別國登記結婚后,若不在該國登記,該國仍不承認該婚姻。如上述例子,梅女士向D國皮特提出離婚。皮特答復:婚姻沒有在他的國家登記,本國不承認,由梅女士自行處理。如事不關己一般。梅女士憤怒至極:“他只是想來中國旅游,順便找個女人陪他玩玩的感情騙子!”
第三,涉外婚姻中介機構與外國男子合謀欺詐。非法涉外婚姻中介機構把外國男子當做“婚托”,引誘不明真相的個別國內女士上當。涉外婚姻中介費高達數萬元人民幣,而中介成本卻非常的低。高額的利潤驅使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他們利用國內個別女子急于嫁到國外的心理,屢次得逞。如上述D國皮特,在與梅女士第一次見面時就說:“你還有別的女性朋友想嫁到我們國家嗎?我還有幾個未婚的男性朋友,也想來中國找女性結婚。”從他的言行來分析,不得不令人有“婚托”之嫌。
涉外婚姻,還有一個不得不慎重考慮的問題:由于生活習慣及文化背景差異太大而引發的婚姻危機。個別女士為了出國而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在語言不通、連溝通都無法進行的情況下,見一兩次面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過于草率地結合,往往導致婚后矛盾重重,并最終走上了破裂。
涉外婚姻訴訟是很艱難的,要比國內婚姻訴訟困難得多。如上述案例一,艾女士要順利地在國內提起離婚訴訟,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我國領域外形成的證據(B國結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據材料),應當經所在國即B國公證機關的證明,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上述證據資料,以艾女士自己的能力,在B國杰克不配合的情況下,是很難取得的。聘請B國律師或在B國提起訴訟,高昂的律師費及外國訴訟的艱辛,令艾女士望而卻步。艾女士為此而陷入深深的痛苦及無助之中。
警示:誰都想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涉外婚姻也不乏白頭偕老,恩恩愛愛一輩子的夫妻。但是非法中介機構介紹的,只見上一兩次面的又不知根知底的涉外婚姻,要慎之又慎!不應以出國、財富等作為婚姻的砝碼。否則,可能陷入不法分子所設的圈套,后悔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