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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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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訴訟取證技巧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24 點擊數:82
成都離婚訴訟律師:沈輝
一、爭奪孩子撫養權的證據收集?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孩子的撫養存有爭議,這種爭議分兩種情形,一是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一種是雙方不希望撫養孩子。實踐中前者的情況居多,我們就以的一種情況為例,進行說明。關于孩子的撫養問題,我國《婚姻法》第36、37條對此進行簡單的規定,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此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上面的章節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說明,這里只談論為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收集哪些證據的問題。我認為,應該根據我國撫養孩子的立法精神,從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考慮證據的收集。
(一) 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無時不再影響著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盡力將自身具備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
(二) 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兩方面:一是看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看雙方的家庭成員。如果您有充分的經濟實力,為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您爭取孩子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如果您的家庭里,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為您照顧孩子,這也是您需要向法庭說明的。像這種情況,您可以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自己經營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另外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戶口本或身份證,或讓您父母出庭等。
(三) 孩子的意見
如果您的孩子已滿10周歲,您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另一方,您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像這會情況家長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種場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寫個書面的意見,這種情形一般對方會提出異議,認為孩子是被脅迫的;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審法官單獨和孩子談談,做成筆錄入卷。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孩子的意見對于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是很重要的,但為了從于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建議家長們給孩子講清利弊,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千萬不要為了自己的私念而影響孩子的成長。
二、怎么收集夫妻共同財產證據?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證據的收集關系到夫妻雙方能否判決離婚,而共同財產的證據的收集直接影響當事人分割財產多少的問題。
1、房屋
實踐中這方面需要收集的證據主要存在兩類:一是房屋屬于共同財產,但產權證書在另一當事人手里,且不予認可;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偷偷購置房產,另一方不了解具體信息;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您既可以自己去取可以在委托律師去調查取證,您自己去的話,需要帶著您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委托律師,律師會在接受您的委托后,在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領取律師調查函,并攜帶自己的律師證件,去房產所在的房產部門去調查該房屋的產權檔案,房產部門對屬于當事人自己的房產是允許查詢的,查詢復印完相關資料后,給房產部門會給您蓋章確認。您拿著這些帶有房產部門印章的資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證據使用了。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取證的難度就很大了。就需要您用一定的技巧方法將該房屋的位置及登記名字搞清楚,如果是您一方當事人的名字就好辦了,您可以在訴訟階段申請人民法院去調查;如果不是您一方的名字,就不好說了,因為您還需要證明您的一方當事人是該房屋的出資人。如果您該房屋沒有掌握任何信息,只是知道該房屋存在,您可以留心注意對方當事人的行蹤,當然這需要一定的您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不過,經過您的細心調查一般可以發現一些線索。
像第二種情況,律師一般無法為您取證,只能靠法院的執法力度。一般情況下,在您向法院遞交了調查取證申請書后,法院會進行審核然后決定是否同意受理,沒有特殊情況法院會受理您申請,然后由法官帶著法院的調查函去相關部門去核實您申請的內容。而且相關部門對法院的調查非常配合。
2、存款
夫妻雖然生活多年,但有的當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錢?在哪個銀行存的?出現這種情況在實踐中雖然常見,但是對于取證可就提出了難題。
如果您只知道存款在哪個銀行存著,但不知道帳號及數額。這種情況您就可以申請法院去調去,當然,您要看遇到一個什么類型的法官,如果是比較負責的,他就能查到您們在這家銀行的存款情況,如果能查到,一定讓法官把整個存款明細打印出來;如果法官很忙,就很難保證一定給您查出來,一般就說您提供的信息不足,無法查詢。如果您對存款的銀行、帳戶、數額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實踐中法院是不會受理您的申請的,法院會告訴您,必須提供相關的存款信息,否則無法查詢。另,如果您在您們的存款行有朋友,可以讓他們幫忙私下查一下,但這是違法規定的事,一般人不會給您查。
3、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
查詢一方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股票、基金方面的證據,也需要申請法院去調取。一般需要申請人提供股票、基金開戶的證券公司、資金帳戶及交易密碼等信息。如果您只知道在哪個證券公司開的戶,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您也可以申請法院去調取即可。
如果您對相關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話,就比較麻煩。當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對方當事人的身份證號,但這種查詢方式,一般法官會不愿接受,因為工作量太大。所以,建議于您平日里要留心觀察,及時保留一些信息,以防患于為然。
4、股權
如果夫妻離婚時,雙方還涉及股權的分割問題,就需要一方當事人向法庭提供另一方在公司所占股權的比例。否則,會影響您對股權的分割。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確認股權比例一般以該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記資料為準。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您必須去該公司所在的工商局,進行工商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加蓋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記查詢一般比較詳細的介紹了公司的注冊資金、經營范圍、股東的股權比例以及公司股東的變更情況等等。如果您自己去查詢,需要攜帶身份證。您也可以委托律師查詢,查詢時還要繳納相關的費用,比如打印費等。
5、保險
隨著人們生活理念的發展,投資保險業也進入了人們生活中,所以在離婚案件中又出現了分割保險利益的問題,涉及這個問題,就要進行取得這方面的證據材料。實踐中離婚時涉及分割的主要是人身保險存在的爭議最大,因為牽連到受益人、被保險人的人身權的問題。而家庭財產保險則隨著財產的歸屬劃分而自然分割了。
在離婚訴訟中,常常是一方當事人明知家里入了保險,但又沒有保險單來進行主張分割;或者是知道對方當事人自己在外面入了保險,但不知是哪個保險公司。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您知道哪個保險公司的,您可以提供保險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申請法院調取。如果您沒有任何信息,法院很可能不會受理您的申請。致使我們的證據就無法獲得。常見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收集就談這些。如果您在實踐中,又涉及到了其他證據的收集,基本操作思路方法基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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