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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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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一方是港澳臺居民,如何進行結婚登記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30 點擊數:13
如今內地居民和港澳臺同胞結婚越來越多了,而與港澳臺居民結婚登記較內地要嚴格得多,程序也較為復雜。那么如果一方是港澳臺居民,如何進行結婚登記呢?結婚登記的條件是什么?需要哪些登記材料?下面由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一、結婚登記條件
1、雙方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必須是自愿;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并領取結婚證。
二、結婚登記所需材料
1、內地居民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常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港澳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
(2)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香港(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原件及復印件)。
3、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臺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原件及復印件)。
當事人還需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辦理程序
1、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2)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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