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規定嚴了假離婚風險高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04 點擊數:52
“假離婚”嚴格意義上并不是法律術語。因為從法律上講,離婚的程序是:如雙方自愿,就到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如一方不愿,則可起訴離婚。換句話說,離婚是一個要件行為,只要走了法定程序,不管你感情是否真破裂,法律層面都認可離婚是真的。這一點只認離婚證,不認所謂的真假。
雖說離婚在法律上不論真假,可一旦涉及協議,虛假的意圖便具有了明確的法律含義。比如在欺詐和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協議,合同可以撤銷;再比如通過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視為無效。通過“假離婚”規避房產過戶稅,或借此取得購房資格和房貸資格的,可以認定為通過合法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但認定這一點需要證據,要證明 “假離婚”顯然非常困難。但要是離婚后弄巧成拙,一方難以再復婚而主張離婚協議無效的,就會出現雙重風險。
首先按江蘇高院的意見,當初雙方合謀的不予支持。這意味著主動放棄財產的一方,會人財兩空。其次,獲得財產的另一方可能會因此而被認定采用虛假的方式規避政策,因為雙方的內訌提供了直接證據。可見,面對新的房產政策,“假離婚”雖然可能“獲利”,但其背后風險極大,考驗著夫妻關系,不可不慎。從人情和名譽的角度,這種做法更不可取。

上一篇“假離婚”的法律效力如何
下一篇虛假離婚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