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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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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小孩不滿一周歲男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23 點擊數:29
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一旦夫妻雙方育有子女,孩子就成了兩人一生的牽絆與紐帶。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彌合時,在離婚訴訟中,對孩子的傷害、孩子的歸屬都是需要謹慎處理的問題。近日,市民方先生(化姓)向本欄目打來熱線咨詢,孩子還年幼,他能否向妻子提出離婚呢?
方先生與妻子是通過媒人介紹相識的,在進行過短暫接觸之后,兩人便領證結婚,方先生認為,他與妻子婚前并無深厚的感情基礎,也并無透徹了解彼此。在他看來,這也是兩人今日婚姻生活不幸福的根本原因。
2014年2月,兩人結婚僅月余,方先生的妻子便懷孕了。據方先生講述,兩人還未來得及培養感情,就面臨著即將為人父母的重擔。由于身體原因,方先生的妻子在懷孕時反應強烈,脾氣也變得十分暴躁。在時而爆發的爭吵中,兩人的矛盾日益積累下來。去年冬天,方先生的妻子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但孩子的降生卻沒能緩和兩人的關系,反而因為經濟負擔的進一步加重,使兩人的相處變得更為困難。
今年6月,方先生第一次向妻子提出了離婚,并要求自己撫養孩子,卻遭到了妻子的拒絕與痛罵。現在,兩人的孩子僅8個月大,方先生想知道,自己能否去法院起訴離婚,孩子又能否判給自己撫養呢?
都律師說法
根據方先生描述的情況,孩子尚不滿一周歲,他不得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方先生夫妻之間,妻子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但即便法院準予雙方離婚,方先生也很難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一般情況來說,在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都會判隨母親生活,男方可享有探視權,并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