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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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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辦理離婚證的程序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28 點擊數:85

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夫妻關系終止之日。
一、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p>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二、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一)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二)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后雙方的法律關系,與子女的關系及各自應盡義務;
(三)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銷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五)宣布解除雙方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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