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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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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別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6 點擊數:60
成都婚姻法律師
以時間為界,1994年2月1日公布實施以前,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算事實婚姻;這個時間點以后的算非法同居。
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1994年2月1日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可見,凡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即已達到結婚年齡,且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屬于事實婚姻。反之,屬于非法同居。
關于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1)兩者相互間的權利不一樣。前者雙方間關系按合法夫妻對待,比如一方去世時,另一方享有繼承權,而后者則沒有繼承權。
(2)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前者既可調解,也可判決,既可調解(判決)和好(不準離婚),也可調解(判決)離婚;而對待后者,法院一律判決解除同居關系。
(3)關于財產關系,前者適用婚姻法有關規定,即有約定的按約定,未約定的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后財產共同所有。
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權利和撫養問題上,兩者是沒什么區別的,即婚生子與非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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