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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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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婦女享有婚姻家庭權利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5-08 點擊數:6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建立平等互愛的婚姻家庭關系,是婚姻幸福、家庭美滿的基礎。由于受封建傳統思想和當今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男尊女卑,婦女婚姻家庭權利受侵害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所謂婚姻家庭權利,是指公民在婚姻家庭關系中依法享有的權利。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是憲法規定的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的婚姻家庭權益,包括以下內容:
1.關于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的原則性規定。
2.婦女的婚姻自主權。
3.為了保護孕、產婦女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內限制男方的離婚請求權。
4.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
5.女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權利。
6.離婚時在住房問題上對女方的保護。
7.母親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8.在法定情形下照顧女方撫養子女的合理要求。
9.保障婦女的生育權和生殖健康權。
總之,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國家通過立法、司法等措施,予以切實保障,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犯法律賦予婦女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