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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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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假離婚買房是否違法?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07 點擊數:9

離婚財產律師
一、假離婚的特點是什么?
(1)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爭議或雖有爭議但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稍作調解工作即能達成一致協議。“假離婚”的夫妻雙方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大多沒有爭議,但對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卻陳述不清,往往以性格不合,志趣不一為借口,雙方并沒有法定情形,即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意見》中所列舉的13種情形。
(2)子女撫養沒有爭議。為了達到“假離婚”的目的,雙方當事人對待子女撫養同樣不會產生太大的爭議。由于“假離婚”的雙方對子女撫養費的法律規定不太了解,在辦理離婚過程中,往往是撫養子女的一方提出多少,另一方即答應多少,根本不考慮自己的收入,承受能力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而協議確定一個不太切合實際的數額,有的甚至以共同財產折抵撫養費用或者協議直接放棄,從而在形式上侵害了子女的合法權益。
(3)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通常不作分割。“假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全部歸撫育子女的一方,或者作象征性的分割,有的干脆在離婚請求前即協議將全部、大部財產給對方或者直接全部讓給子女,并且還打著“照顧婦女、兒童、老人權益”的幌子。
二、離婚買房是否違法?
從《婚姻法》的角度來講,這對夫妻的行為并不違法。《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35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依據上述規定,公民享有結婚和離婚的自由,只要遵循法定的申請登記程序即可自由結婚或者離婚。沈陽這對夫妻離婚7次復婚7次均是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的結婚和離婚手續,因此從《婚姻法》角度來看他們反復結婚、離婚的行為并不違法。但我國《稅法》等法律均明確規定了依法納稅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任何人均不得采取欺騙、隱瞞的手段進行偷稅、漏稅,逃避納稅義務,否則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同時,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依據該規定,偷逃稅款達到一定數額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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