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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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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對孩子施以家暴 可以起訴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6-03 點擊數:26
“我無法忍受丈夫經常打罵孩子的行為,能以家庭暴力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嗎?”近日,許力敏(化名)來到礦山集司法所尋求法律援助。
許力敏與丈夫結婚7年,孩子今年6歲了。許力敏說,丈夫平時喜歡喝酒,喝酒回來之后經常體罰孩子。最近,丈夫更是變本加厲,孩子常常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雖然丈夫對自己從沒動過手,但是她越來越不能容忍丈夫打罵孩子的行為,因此想要離婚。
都律師為其解答:我國《婚姻法》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其中就包括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
所謂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等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上述法律條文中規定的“家庭暴力”,并沒有將對象限定在夫妻之間,許力敏丈夫對待孩子的做法也屬于家庭暴力行為。因此,許力敏完全可以據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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