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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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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代位繼承案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2-02 點擊數:22
案例介紹: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的成立,必須具備相關的條件,如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繼承人的直系晚輩血親,不受輩分的限制,同時,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子女必須生前享有繼承權。除此,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
案例:任老漢是一位高級工程師,有一子一女。2年前,任老漢的女兒因車禍身亡,留下一個女兒。不久,任老漢也因傷心過度去世,留下了8萬元存款。任老漢的兒子將財產全部拿走,任老漢的外孫女認為自己也有繼承權。于是,她將舅舅告上法庭,要求繼承外祖父的遺產。法院最終支持了她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