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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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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如何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1-05 點擊數:12
一、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如何
1、對夫妻雙方的法律效力
協議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除非能證明簽訂該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雙方一旦發生離婚糾紛,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時,在沒有完成房屋變更登記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銷贈與的。
2、對夫妻債務的債權人的法律效力
由于夫妻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后,不一定會進行公示,不能推定債權人必然知曉該協議內容。所以當債權人不知道協議約定內容時,該協議對外不具有約束力,此時債權人可要求夫妻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債權人知曉該協議約定的內容除外。
二、婚內財產協議的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夫妻兩人可以將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進行公證,以防止日后產生不必要的離婚糾紛。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
2、財產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車輛登記證、股權證等;
3、財產來源證明,如購買合同、生效判決書、繼承公證書等;
4、協議書草稿(同時攜帶電子稿);
5、公證員在個案審查過程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