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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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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行為如何舉證?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21 點擊數:34
成都離婚官司律師:沈輝
一、如何搜集家庭暴力證據?
張某(女)與丈夫結婚五年來,經常遭受丈夫的無端毆打,漸漸有了離婚的念想。某天,又因一點小事被丈夫打得鼻青眼腫,張某忽然想起曾聽別人說家庭暴力可以作為離婚的證據,張某遂去醫院驗傷,后拿著醫院的病歷資料去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離婚。法院經審理認為,由于張某不能證明其受傷是丈夫的家庭暴力行為所致,不能證據丈夫有家庭暴力,亦無其他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法院認定張某要求離婚的證據不足,判決不準離婚。張某納悶,明明是被丈夫毆打致傷,法院為什么還認為證據不足?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配偶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經調解無效,應當判決準予離婚。那么張某的病歷資料能否證明其丈夫的家庭暴力行為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該病歷資料只能證明張某受過傷,卻不能證明受傷的原因,當然也不能證明是被丈夫毆打致傷。在法律上,我們稱之為證據的關聯性,即張某的病歷資料不必然與丈夫的家庭暴力有關。那么,遭受家庭暴力時,該如何搜集證據呢?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為您做簡單的提示,以便幫助您及時、有效、合法地搜集證據,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一、遭遇家庭暴力時,應及時呼救,取得鄰居的同情與幫助,也可以請求鄰居報警,并且在您訴訟離婚時,也可以申請鄰居作為證人出庭,證明您遭遇家庭暴力的事實和經過。
二、及時報警,自己在遭遇家庭暴力時或者之后,都可以報警,警察的出警記錄以及詢問筆錄,可以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時間、地點、經過、程度、處理結果等等,可以到公安機關調取或者申請法院調取。
三、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相關組織反映,相關組織勸阻、調解的,可以請求制作書面材料,該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四、運用手機、錄音筆等設備制作視聽資料,在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通過這些設備錄音錄像,也可以事后錄取加害人承認家庭暴力的日常對話、道歉等等,使用時注意設備的隱蔽性,不要被對方發現,并保護好這些錄音錄像的完整性,不要刪減。
五、加害方的《悔過書》、《保證書》等,這些書面材料都可以作為加害方曾經實施家庭暴力的間接證據。
六、醫院的病歷資料、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等等,這些書面材料雖然不能直接證據家庭暴力行為,但與上述其他證據相結合,也可以佐證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的證據搜集通常比較困難,上述列舉的幾點,現實中不可能全面做到,但是在您發現對方性格暴躁、有暴力傾向時,就要做個有心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及時積極地采取措施,搜集的證據即使不全面,也可以通過與其有關聯的其他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從而證明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
二、如何舉證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在離婚案件中,“實施家庭暴力的”,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司法實踐中,有些當事人以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并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哪么,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作為“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為”主張的提出方,怎么去舉證呢?家庭暴力往往發生在夫妻二人在場的情況下,較為隱蔽,證據難以收集,什么樣的證據,可以作為有效的證據呢?
當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應該及時進行收集、鞏固證據。1、遭受家暴后,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日后進行訴訟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屬于較為有力的證據。2、受傷后,要及時去醫院治療,并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并及時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傷情嚴重的,報警后,由公安機關委托進行傷情鑒定。3、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或者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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